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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规划验收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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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需提交图纸、资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完成情况等);

2、开发企业填写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会签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

5、建设工程放线验查合格单(复印件);

6、建设工程经批准的立面透视图和建筑方案(复印件和原件)及竣工后的建筑物照片;

7、建设工程全套规划图(含总平、竖向、综合管线、环境绿化等规划图)(复印件);

8、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的建设工程竣工地形图、管线竣工图各一份,并提供电子文件;

9、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消防、避雷、电梯等单项合格证(复印件);

10、市城建档案馆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复印件);

三、办理时限:

1、在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查验各种证件和资料完备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规划验收。

2、对竣工规划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单》。

3、房地产开发企业送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自收件之日起5日内告知补正申请材料。

四、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房地产开发管理科 电话3888910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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