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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拆迁资格初审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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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单位房屋拆迁企业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

新设立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拆迁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报告(原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

 5、验资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

 7、专业人员职称证书;

 8、办公场所证明;

 9、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二)资质证书变更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

 4、需变更项目的其他有关证明,如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报告;变更法人代表需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延期

申请资质证书延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注: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将复印件送市建规委房屋拆迁管理科进行初审。

三、办理时限经审查合格,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签署初审意见后呈报区建设厅审批。如果送审资料欠真实齐全,则以补送资料收到日期起计,顺延初审时限。

四、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规委房屋拆迁管理科  电话:3885518

    接件地点: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市建规委三楼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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