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单位拆迁资格初审需交资料告知卡
一、申办单位:房屋拆迁企业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新设立企业
新设立企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房屋拆迁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报告(原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章程;
5、验资证明;
6、企业法人代表证及身份证;
7、专业人员职称证书;
8、办公场所证明;
9、企业员工劳动合同。
(二)资质证书变更
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资质证书(原件);
4、需变更项目的其他有关证明,如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报告;变更法人代表需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工商变更登记表(复印件)。
(三)资质证书延期
申请资质证书延期应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原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注:以上材料经审核原件后,将复印件送市建规委房屋拆迁管理科进行初审。
三、办理时限:经审查合格,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天内签署初审意见后呈报区建设厅审批。如果送审资料欠真实齐全,则以补送资料收到日期起计,顺延初审时限。
四、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规委房屋拆迁管理科 电话:3885518
接件地点: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市建规委三楼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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