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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初审(新设立)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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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办理设立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到建规委总工办:

(要求用档案袋装好, 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作为附件装订成册)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固定的工作场所、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证明材料;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聘任)文件复印件;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变更证明材料、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印模的复印件;

8、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的聘用期不少于2年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9、聘用单位为受聘人员交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费凭证复印件;

10、受聘人员为外单位调入(聘用)的,还需提供该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的解聘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1、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总工办对申请资质的企业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及实地考察,符合要求的签署初审意见,同意上报自治区建设厅,对材料不符合标准的,予以退回,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四、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规委总工办  电话:3887100 

接件地点: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市建规委四楼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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