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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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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单位:建筑业企业 

新设立的建筑业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到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2.适用范围: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3.提交资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申请表可以在广西建设网或中国建设信息网下载,电脑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附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养老保险凭证。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与申请资质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提供原注册(或工作)单位和申请资质单位及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已申请变更证明材料以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证。

新办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需办理项目经理预变更,要求提供《项目经理工作单位变更申请表》,调出调入单位及其所在地市建委应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报呈自治区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同意并盖章。

申请增项资质的企业新聘用的项目经理,企业应办理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养老保险凭证;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4.办理时限: 企业提交资料齐全的,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5、接件地点: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5号窗口  电话:6025091

6.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工程建设管理科 电话:3886535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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