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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初审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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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办单位:建筑业企业 

办理资质升级单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到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办理资质申请手续

2.适用范围: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3.提交资料: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申请表可在广西建设网或中国建设信息网下载,电脑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4、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养老保险凭证。

企业聘用的项目经理要求全部到位,即项目经理的工作单位全部正式变更至本企业。

5、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7、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8、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9、企业年度财务、统计报表;

10、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1、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4.办理时限: 企业提交资料齐全的,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5、接件地点: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5号窗口  电话:6025091

6.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工程建设管理科 电话:3886535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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