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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房屋建设手续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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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单位或个人:

1、属公民申办的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本人不能办理的,可委托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办理。

2、属法人申办,可委托法人单位工作人员办理(需出具委托书)。

二、需提交图纸、资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

1、行政处罚决定书;

2、有关部门(单位)、居(村)委会的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4、房屋建设修许可证、审批单、建筑红线图;

5、房屋普查资料;

6、房屋设计、施工资料或房屋安全鉴定;

7、属赠与、继承的房屋应提交公证书或判决书;

81500地形图(现状图、电子文件)。

三、办理时限: 申请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符合有关政策,提交资料齐全的,承办人应予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补办房屋建设手续属违法(章)的,按行政执法程序处罚完毕后,按上述程序办理。

四、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规委法规管理科  电话:3886610

接件地点: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5号窗口  电话:6025091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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