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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民宅)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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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人:房屋产权人

二、需提交图纸、资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

1、          申请建设的报告;

2、          房屋产权人身份证(验证后交复印件);

3、          属代理申办的应提交申办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验证后交复

印件);

4、建设位置地形图(含电子文件);

5、房屋《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

6、报建承诺书;

7、申报加层的房屋还应提供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加层鉴定书;

8、申报危房内部改建的房屋还应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9、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房屋还须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0、《私人住宅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由申办人填写,申办人姓名为产权人,如产权人为多人的,应将共有人列上,并由邻屋签意见,房屋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签意见并加盖公章;

11、 申办人领取建筑红线后,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设计施工图并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土建、给水、排水、电气四项),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安全性审查;申办人将施工图、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提交城区分局;

三、应缴交费用

市政配套费:工程投资总额3%(收费标准详见桂价房字[1997] 078号文)

四、办理时限:

44个工作日(申请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提交资料齐全的,受理人员必须受理,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计)。

五、承办科室:各城区建设规划分局

接件地点及联系电话:

建设规划万秀区分局:梧州市西江二路10号二楼   2828211        

建设规划蝶山区分局:梧州市新兴一路187号一层  3821002                

 建设规划长洲区分局:梧州市新兴二路100号(即富阁楼二楼)3821003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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