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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房(含建筑物、构筑物)〕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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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单位:由建设单位申办

二、提交资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

1建设单位申请建设报告;

2、审定的建筑初步设计平面方案、立面方案;

3、建筑施工图(包括建施、结施、水施、电施、绿施等经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

4、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备案表;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定点红线图及附件复印件;

7、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核算的工程预算(包括土建、给水、排水、电气、避雷及消防六项);

8、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报建的意见;

9、提供与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的《白蚁预防合同》;

10、建设项目涉及到旧房拆迁的,还须提供旧房的《房屋产权证》及拆迁许可证(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

1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批文件、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以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12、房地产开发项目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合同》。

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应写全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项目名称、建筑规模按需要填写完整。

三、应缴交费用

市政配套费:工程投资总额3%(收费标准详见桂价房字(1997078号文)。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申请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提交资料齐全规范、有效的,受理人员必须受理,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计(不含需公示的时间)]

五、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规委城市建设管理科  电话:3886102

接件地点: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5号窗口  电话6025091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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