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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定点红线(临时建筑)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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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单位或个人:

1、属公民申办的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本人不能办理的,可委托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办理。

2、属法人申办,可委托法人单位工作人员办理。

二、需提交图纸、资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

1、申办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的报告及个人身份证(验证后交复印件);

2、新办用地规划定点的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

3、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及附图(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附图含坐标)(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

4、土地属租赁的还应提交土地租赁合同;

5、建设地块地形图(电子文件);

6、建筑初步方案;

7、有详细规划的提交规划设计总图及批复;

8、《建设工程规划定点申请表》。由申办单位或个人填写,申办单位或个人名称应写全称,申办单位加盖申请人公章或个人加按手指模,建设项目名称、建筑规模按需要填写完整;涉及到重大消防、环保等问题的要送消防、环保等部门签署意见。

三、办理时限: 申请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提交资料齐全的,承办人应予受理,并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规委法规管理科  电话:3886610

接件地点:梧州市新兴二路118号市建规委三楼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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