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定点红线〔公房(含建筑物、构筑物)〕需交资料告知卡
一、申办单位:由建设单位申办
二、提交资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
1、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的报告;
2、梧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基本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受理通知书(五万元以上的项目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
3、新办用地规划定点的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
4、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及其附图(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附图含坐标)(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
5、建设地块地形图(电子文件);
6、规划设计总图及批复(附电子文件);
7、规划设计总图现场放线图;
8、《建设工程规划定点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应写全称,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项目名称、建筑规模按需要填写完整;涉及到重大消防、环保等问题的要送消防、环保等部门签署意见;
9、扩建(加层)的项目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扩建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及有资质部门出具的加层鉴定书(《房屋产权证》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
10、改建的项目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改建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经验证后可用复印件),危房内部改建的项目还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11、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建设项目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市国土资源局的审批文件、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以及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
三、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申请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提交资料齐全的,受理人员必须受理,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计)。
四、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规委城市建设管理科 电话:3886102
接件地点: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15号窗口 电话:6025091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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