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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需交资料告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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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办单位:由建设单位申办

二、适用范围:拟建办理道路、给水厂、给水加压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发电厂、变电站、配电开关所、通信台(站)等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三、提交图纸、资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好)

1、书面申办报告。

2、发改部门批准的项目备案文件或技改项目批文、国家批准或核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还应提交土地出让合同。

3、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评估报告;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工程项目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施工的工程建设项目,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建设用地地质勘探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4、填写《建设用地规划定点申请表》。

5、定点范围符合国家测绘标准带地下管网的现状地形图(电子文件)。

6、依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委托设计部门所作的规划设计总图或初步设计总平面图。

四、办理时限: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经现场踏勘及与有关部门协调,提交上述资料齐全的,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计起30个工作日。

五、承办科室:梧州市建规委管线综合科  电话:3887838

接件地点: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5号窗口  电话:6025091

       监督电话:3886301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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