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城建档案馆
1、机构设置情况
一九八七年六月编委以梧编(87)39号文,同意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设立城建档案室,一九八八年四月,以梧编(88)23号文同意将城乡档案室更改为城建档案馆,配事业编制三人,经费从城市维护费中列支。理顺了档案室与档案馆的工作职责关系。
城建档案成立以来,隶属市建设局的一个职能部门,业务上受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二00一年国家机关精简机构设立梧州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城建档案馆划归建规委下属一个职能部门,属全额全管的事业单位,设法定代表人。
2、编制、人员情况
按照梧编(1988)23号文批复精神,城建档案馆配事业编制三名,目前档案馆在编人员三名,退休人员六名。人员管理设馆长一名,档案管理人员二名。
二、馆藏情况
按照《梧州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馆藏档案设18个大类;99个属类;135个小类。档案数量由建馆前的500多卷增加至目前8000多卷;馆藏资料1000多份(册);照片档案400多张;底图(板图)1000多张。每年接待查阅人数200多人(次),利用档案资料300多卷(份)。
三、城建档案馆的职能
城建档案馆的职能主要是对城建档案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和提供利用。根据建设部2001年7月份颁发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五条,城建馆重点管理下列档案资料:
(1)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2)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3)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梧州市城建馆办公地址:新兴一路196号
业务联系电话:0774-3827147 传真电话:0074-3827147
联系人:彭国雄 梁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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